关于审计工作整改情况的报告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公告)
针对常德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批准市本级2010年财政决算的决定》,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长陈文浩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对201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专题研究,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各有关单位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的要求,深刻分析原因,健全问责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整改。现将审计工作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据统计,审计查出问题总金额共计48316.31万元。截止目前,已整改到位的金额为35110.57万元,其中已上缴财政资金7836.07万元,由预算调整安排或及时拨付资金11719.27万元,调账整改资金15555.22万元;正在整改的金额为9077.07万元,今后待规范的金额为4128.67万元,已整改到位和正在整改的金额占审计查出问题总金额的91.45%。
一、财税管理部门层面问题的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财政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市财政局将2010年超预算使用的465.65万元再就业资金已在2011年预算中予以安排;县市区公路部门从今年7月份开始,从市非税局统一领取非税票据,收取的非税收入纳入了市本级预算管理。今年8月,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加强市本级非税收入预算管理的通知》,明确了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基金预算管理和专户管理的范围,并切实掌握全年收支情况,及时调整预算。
2、关于财政账户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为完善账户管理制度,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账户管理的通知》,并对财政专户进行清理,取消了17个专户。在此基础上,对217个预算单位实拨账户,逐一清理并提出保留、撤销、合并建议,目前正在清理之中。对专户调剂资金9000万元的问题,在审计期间已将资金转回,整改到位。
3、关于部分出借财政资金回收力度不够的问题。市财政局加大往来清收力度,将年度往来回收资金的任务分解到各科室,纳入了机关量化目标考核。进一步完善往来资金管理制度,出台了《关于印发国库往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往来资金的出借条件、借款期限、往来资金的审批程序、回收管理等进行了规范。截止目前,预算内共收回年初往来款任务3.62亿元。
4、关于预算计划编制不够精细的问题。市财政局在编制2012年部门预算时,将公用经费和业务性专项作为基本支出统筹管理,按定员定额标准保障,对预算单位按照职能和性质不同划分不同类档,适用不同的保障标准,由单位在保障标准内自主细化安排,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5、关于部分预算执行不够严谨的问题。一是关于部分房地产企业拖欠税款情况较突出的问题。对于9家房地产公司拖欠的9041.52万元税款,市地税局严格按照以票控税、按征管法的规定,采取加收滞纳金、加大责任追究等有效措施,清理欠税1369.32万元。目前仍有大部分欠税未能清缴到位的主要原因是:2011年7月6日市政府第47次专题会议纪要《关于原市直国有房地产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理的会议纪要》中明确,对原市直国有房地产企业所欠税费实行挂账。此外,常德市九重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九重天花园是市旧城改造的重点项目,由于该公司与市政府的拆迁补偿费问题一直未解决,该公司以此为由未及时缴纳欠缴的税款。二是关于部分单位征收的预算收入825.58万元未及时解缴财政的问题。2010年末市非税局征收的防洪保安资金194.36 万元和城区供电局代征的城市公用附加163.92万元已于2011年上半年入库。对于电费附加跨年缴款的问题,市财政局与市供电局进行了协商,决定将电费附加缴库时间提前到每年12月29日,尽量压减当年应缴未缴的余额。对市自来水公司467.3万元未及时解缴污水处理费的问题,市财政已写出专题报告向市政府汇报。三是关于财政预算外专户核算的预算收入未及时结转财政结余的问题。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非税收入管理的意见》,市财政局从2011年3月起,已将基金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全额解缴金库,将大部分非税收入纳入了预算管理。四是关于部分财政专户资金沉淀,不利于及时发挥资金效益的问题。市财政局已于今年将财源建设资金作为西洞庭工业园建设资金安排并拨付;国土耕地开垦费已缴入金库,纳入预算统一管理,并将进一步加大各项资金整合安排使用力度。五是关于市本级预算安排和上级拨入的专项资金3689.72万元未及时拨付到项目单位的问题。市财政局将省财政拨入的家电下乡补助资金100万元已下拨;人才工作专项经费历年结余184.72万元已在今年调整预算时统筹安排;2009年上级专项补助资金3405万元将在项目决算评审后及时拨付。六是关于挤占排污费安排环保部门公务支出的问题。市财政在编制2012年预算时,将不在排污费中列支环保部门津补贴。
二、预算执行单位层面问题的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追加比例偏高的问题。市财政局在编制2012年部门预算时,规定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增人增资、机构调整等发生的基本支出追加,由部门申报,市财政局按规定在年初相关预留资金中审核安排,其他基本支出追加申请,市财政一律不安排,统一在部门预算定额内调剂解决。一般性项目支出追加申请,在项目资金预留的应急资金或预备费中解决,按相关资金审批程序报批。今后,预算追加的比例将会有所控制。
2、关于非税收入征管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市规划局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加强培训学习,制定了严格的执法程序规定。二是市环保局在市本级媒体、网站上对2010年度和今年每个季度的排污费征收情况进行了定期公示,并规范了排污申报和核定的工作程序,建立排污费征收台帐,组织开展了全市范围内的排污费稽查工作。市环保局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问题,该局拟向市编委申请,在保留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情况下,设立常德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三是市物价局对2010年欠缴价格调节基金的情况,已安排专人追缴。同时,对部分行政处罚收入未按规定缴入市国库的问题,表示将在今后严格按规定缴库。
3、关于违规在相关单位报销费用的问题。市规划局已按审计处理意见上缴国库,并进一步规范了报销程序。
4、关于公用经费挤占项目资金的问题。市规划局对挤占万金障退田还湖等规划项目的专项资金42.27万元进行了调帐处理,并进一步明确了项目支出内容,会计核算时严格区分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市商务局挤占招商引资项目资金67.01万元的问题,已作调帐处理,并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加强预算支出的管理,今后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三、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问题的审计整改情况
1、城建融资项目建设专项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关于资金使用未严格按照政府管理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的问题。市融资办拟定了《常德市城建项目资金管理实施方案》,配套了将于2012年1月1日上线的城建项目资金管理系统软件,拟通过软件系统与投融资公司的财务软件实现对接,构筑建设项目资金监控平台,实现实时监控。二是关于部分工程项目报建程序不合规的问题。市经建投资公司明确要求下属的泰达公司今后严格执行《招投标法》,按相关法规和程序,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三是关于部分BT项目运作不规范的问题。市经建投资公司承办的柳明路项目BT合同,按《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BT建设管理的规定》和有关部门意见进行了修改,报经批准后,已于今年9月与湖南广安建设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BT建设转让合同。
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关于部分政策未执行到位的问题。津市财政已将地方配套资金70.45万元拨付到位;武陵区农合办加大补偿力度,提高报销比例,统筹基金结余超标准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鼎城区应提未提2010年度风险基金285.89万元的问题已于2011年补提。二是关于管理机构监管不规范的问题。桃源县合管办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参合对象52人次以伪造住院补偿资料等方式骗取、套取基金54.32万元的案情,经立案查处,涉案人员已进入司法处置程序;鼎城区合管办对定点医疗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的23.31万元已全部返回到基金账户;石门县合管办超规定比例多支付部分参合人员住院补偿2.34万元的问题,从2012年开始,石门县拟取消单病种管理,统一补助政策,今后将规范此类管理。三是关于定点医疗机构过度医疗和药品违规加价的问题。安乡县农合办对个别医院的次均住院费用较高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完善了监管措施和考核制度,并要求人民医院制定相关费用控制措施和抗生素应用管理,通过整改,今年的县级次均费用与去年相比基本没有增长;从2011年6月起,临澧县的17家乡镇卫生院实行了505种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全部实行网上招标采购,基本杜绝了违规加价销售药品的现象。
3、城市低保资金收支审计的整改情况。武陵区政府、区社会救助局对部分不符合城市低保享受条件的人员享受低保的问题高度重视,全面开展清理整改工作,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城乡低保对象重新登记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区纪委出台了《武陵区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求助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区社会救助局相继出台了《关于开展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和追缴冒领低保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清退追缴冒领城市低保资金的通知》等制度,为清理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截止11月底,取消了932人的城市低保资格,对323人降低了低保补助标准。
4、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审计的整改情况。一是关于行政执法力度不到位的问题。市环保局加大执法力度,今年已对3家医院处罚到位,2家正在处理之中。对城市尾气排放监测未纳入监管范围的问题,正会同有关部门协商,力争纳入日常监管范围,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二是关于个别污染监控设备未达到设计效果的问题。市环保局出台了《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数据有效性审核上报办法》,要求运营商定期提交该系统现场端的运行情况报告,由专门的技术人员对全市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每季度进行数据有效性的审核,完善企业现场端运行记录。三是关于个别环保项目实施进展滞后的问题。市环保局对使用环保专项补助资金的单位加大了指导和监管力度,督促加快项目执行进度,按规定对项目检查验收和对资金的使用绩效进行评估,并对每个项目建立了台账。
5、国土和矿产资源管理专项审计调查的整改情况。一是关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市国土资源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督促采矿权人自觉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6月份以来,18家办理延续登记矿山均严格按标准缴存了备用金,其余矿山企业将在明年年检前缴清第二期备用金余额,否则将不予办理采矿许可证登记和矿山年检手续。二是部分国有储备土地的出让款未及时清缴的问题。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积极催缴欠款,已经上缴国库土地欠款2731.64万元,南坪供销社地块已依法予以收回。同时,市政府已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收管理的通知》,由市国土部门、财政部门督促土地受让人严格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