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职责,全面提升审计成果质量,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服务,全体审计人员特向全市社会各界郑重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坚持依法审计,严格执行审计计划。
严格按照《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湖南省审计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做到不揽权、不越权、不越位。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和审计实施方案办事,不擅自扩大审计范围,不擅自变更审计计划,不搞重复审计。
二、遵守审计准则,严格执行审计程序。
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选取审计样本,开展审计调查取证,不擅自要求被审对象提供与审计无关的资料,尊重被审对象对审计机关和当时审计人员的审计承诺,发现与审计承诺不符合时,及时协商处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审计程序办事,不违反审计程序。
三、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审计纪律。
全体审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做到亮证执法,文明执法,不违法执法,不泄露在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借口为难被审对象,不损害被审单位权益,不接受被审单位不正当宴请,不借审计之便索拿卡要,不向被审对象提出私人要求。全市审计机关不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乱集资,全体审计人员严守“八不准”和《禁酒令》。
四、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履行公开承诺。
全市审计机关及时公开审计机关办事程序、职责范围、权限、法律责任和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共同维护我市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我们一定认真遵守上述承诺,并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凡是发现违背本承诺的行为,我们将视情节实施责任追究措施,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