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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一把手”的教育与监督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 | | | | | | 江泽民同志曾多次指出:“党要管党,首先要管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从严治党,首先要治理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个执政党,如果管不好、治理不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后果不堪设想。”实现江总书记提出的管好、治理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战略目标,十分重要的一环就是要切实加强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与管理。因为,“一把手”处于班子的核心位置,他的素质、能力、形象关系到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班子的水平、事业兴衰。党政“一把手”如果失去监督,如果腐败变质,往往会败坏一个单位一个地方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因此,加强对“一把手”的教育监督,对树立“一把手”廉洁公正的良好形象,增强各级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都是十分重要的。 近年来,各个地区、各个单位尽管在干部队伍的管理上也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但在对“一把手”的教育监督问题上,仍存在薄弱环节,教育监督制度不够完善,致使一些曾经为党和人民做出重要贡献的领导干部,由于利益熏心,不能自律,犯了这样或那样的错误,不能自拔,成为党和人民的罪人。从成克杰、胡长清到厦门特大走私案的涉嫌人员的犯罪事实,充分说明他们都是处在各级的党政“一把手”位置,大权在握,至高无上,别人的劝告无动于衷,似同“一家之长”。其主要是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民主意识差,搞“家长制”,大权独揽、特权意识浓厚;在财务管理上,乱开支现象较为严重,“一支笔”审批难以体现公心;在工作作风上,搞形式主义;在干部重用方面,任人唯亲、淡忘宗旨,利用权力挥霍公款、追求享受、见利忘义。 这些现象表明,在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体制、法制、监督、管理、政策以及教育等多方面的原因,客观上存在着大量发生以权谋私行为的条件和机会。因此,在加快改革步伐和从严治党的同时,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教育监督,显得非常紧迫,至关重要。 出现上述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自律意识不强。有的“一把手”以“老大”自居,自恃特殊,不自觉接受监督。有的一听到监督就反感和厌恶,认为监督是挑毛病、找茬子、捅漏子,害怕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的对干部、职工的监督满不在乎,麻木不仁,有的给监督者、说真话者“穿小鞋”,冷了监督者的心,阻塞了忠言之路;有的无故不参加或者敷衍了事地参加民主生活会,思想上长期不与组织和职工见面,怕别人“揭短”;有的自身毛病百出,害怕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不支持甚至阻挠监督。久而久之,这些“一把手”就会把自己凌驾于组织和职工群众之上,以至于放任自流,我行我素。 二是监督力度不够。首先,监督的法规和制度不够完善,还存在一些弊端。现在有的法规和制度过于原则,难以把握操作的尺度;有些法规和制度随着形势的发展又显得容量太小,使一些人有空可钻。更甚者,有的“一把手”根本就不执行这些规定,使已有的监督法规和制度形同虚设。其次,监督严重滞后,现在调查和处理的问题和案件往往是事后发现和查处的,没有做到事前、事中进行监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第三,惩处力度不够。目前,对违纪违法”一把手”仍然存在着处理措施“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有的免职了事,另行任职,改头换面;有的调任了事,易地做官,另行高就;有的虽然被撤职,但过后,又官复原职。再加上部门和地方保护主义,说情风、关系网的严重干扰,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处理,使监督、惩处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 三是监督体制不够完善。首先是各种监督形式未能在整体上协调互动,形成合力和有机整体。其次是各种监督形式的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的地位、职责、权限以及监督活动的范围、方式、程序等,都缺乏慎密的具体规范,这就造成了不同的监督体系之间,甚至同一监督体系内部,难以形成层层相依,环环相扣的权力与责任或权力和义务的严密的网络,造成了监督时情况了解不全,问题查找不出的现象。 四是管理制度存在漏洞,给少数人以权谋私提供了条件。如青海省原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唐正人多次违规办理赴港单程证,为个人及亲属谋取私立,暴露了出入境管理中的一些问题。 五是权力运行过程缺乏有效的程序制约和保障。目前行政审批程序、办事程序存在不规范、不健全的问题,譬如有关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多数属于内部规章,对执行者缺乏强有力的约束。一些地区为上项目,先由计划部门批准立项,有了政府批文后,再去找资金、办理其他手续的事比较普遍。更有甚者干脆跳出程序之外,由领导出面打招呼、定项目,即所谓的首长项目、领导工程。成克杰一案就暴露出了这方面的一些问题。 针对当前对“一把手”教育监督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有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以加强教育为基础,充分发挥群众和监督部门的作用,改变以往对“一把手”监督乏力和监督滞后的现象,不断完善监督制度,规范监督程序,努力在对“一把手”实行有效监督的制度创新上有新的进展。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当前加强对“一把手”的教育监督,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加强教育,提高“一把手”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结合北京市每年的“教育月”活动,认真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学习,抓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使各级“一把手”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经常性地组织“一把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利用胡长清、成克杰等重大案件犯罪人的反面教材,弘扬主旋律,高唱正气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使各级“一把手”始终认清自己的位置是党、国家和人民交给的权力,使他们清醒的认识到“当官干什么,身后留点什么”,始终要保持警觉,立场坚定,做到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防微杜渐,使“一把手”在思想上始终绷紧“人在做,天在看,群众在监督,任何违法违纪的事,终将逃不出法律的制裁”的一根弦,让自己监督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第二, 加大公开透明度,减小权力不当行使的空间和条件。很多腐败现象的产生,大都与滥用权力,幕后交易有关。因此,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增加透明度,是治本堵源之策。目前亟须抓好四个方面:大力推行法制建设,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环境,同时以法制化的规则和程序制约权利的运行,使掌握权力的人员只能在法律限定的范围、程序、程度上行使职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限制与制止权力进入市场 ,逐步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行政干预;大力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应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取消;可以通过市场调节运作的,一律用市场机制的办法去处理,如建立有形建筑市场、实行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实行政务公开,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为广大群众直接对政府权力进行全面、广泛的监督开通渠道。 第三,认真落实“一把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一把手”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是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管理的一个方面,要按照先审计后离任的要求,紧紧围绕反映“一把手”工作实绩的主要方面,重点审计“一把手”在原工作岗位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经济项目的决策经营管理情况、个人的经济收支情况和遵守财经纪律的情况,审计结果应作为干部考察的内容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任期内发现有不廉洁的苗头但又尚未构成违纪的,要进行廉政诫免谈话,记录载入档案,做到敲警钟。要逐步扩大范围,加大力度,使审计监督发挥其在加强“一把手”教育监督中应有的作用。 第四,坚持实行“一把手”交流轮岗制度。实行“一把手”轮岗交流是加强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一把手”轮岗交流可以突破关系网,克服阻力,避免形成地方和集团利益,使一些重要部门、重要岗位的权力得以约束。 实行“一把手”轮岗交流制度,一定要克服交流轮岗的随意性和弹性,切实加大交流轮岗的力度。要在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在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任期达到法定年限的“一把手”要轮岗交流,对于党政领导、组织、人事、资金审批、项目审批等热点岗位和执法执纪部门的“一把手”要适时轮转岗位,以铲除因在一个岗位上工作时间过长而可能形成的滋生消极腐败的土壤。 “一把手”在位时间久,易形成“一长制”,出现有些人趋炎附势、阿谀奉迎,形成了家族制、小集团制,为“一把手”的腐败变质,提供了滋生的土壤。以致一些“一把手”无所顾忌地利用手中的权力,胡作非为,索贿受贿,贪赃枉法,循私舞弊,发生震惊全国上下的大案要案,因此,坚持对一些重要部门的“一把手”适时实行“交流轮岗制度”,加强对一些重要部门的“一把手”的监督,减少腐败现象,将起到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 第五,坚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江泽民总书记曾经郑重指出:“党要管党,首先要管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把手”是领导班子权力结构的核心,“一把手”一旦失去了监督,其危害之烈,影响之大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要管住、管好“一把手”,就要坚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强化责任意识,不断完善目标体系和工作机制,直接向“一把手”交廉政建设任务,增强其“一岗双责”的意识。明确上级对下级、同级班子成员之间、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责任。同级纪委要做到尽责不越位,组织不包办,协调不撒手,监督不专断,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同时要坚持从严惩治的原则,强化责任追究,对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出现严重问题的“一把手”要按照责任追究制度,上追一级,下考一级,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该撤职的撤职,该调换的调换,决不姑息,切实提高“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六,实行“一把手”廉政述职制度。各单位、各地区党政“一把手”对涉及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年终就个人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向上级纪委进行廉政述职,加大对一把手的监督 。 当务之急是加强司法、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间的协调,实现共同监督目标,力争最大限度地发挥合力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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