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许多单位为了控制费用开支,保证经费支出不超过年初预算,对办公费、招待费等采取包干形式。主要有包干到人和包干到部门两种形式,具体又有固定额度包干和按收费比例包干(有行政事业收费职能的)。包干费用超支自负,结余不补。这种做法很难达到控制费用的目的,有的甚至适得其反,造成一些不好的后果。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一、费用项目杂乱,内容超出报销范围。由于费用包干涉及到部门或个人利益,年初制定的包干额度很难做到科学合理。有定得低的,也有定得过高的。包干额度过高的部门和个人为了不留余额,通常会收集各种票据报销。我们在审计中发现用于报销的原始票据的内容有服装、鞋、卫生用品、礼品、赞助费、旅游发票等。
二、报销票据不合规。票据不合规表现为:一是票据本身不合规,存在着用二联单、内部结算收据报销费用;二是表现为票据种类与内容不相符,有的用裁剪发票代替行政收费收据、一般发票代替劳务发票、汽油发票代替租车发票等。三是干脆使用假发票套取现金。我们在审计中就发现有一单位购置支出中反映了购置空调,但未同时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会计解释说是经费包干了,只要在包干额度内,他无法阻止不合规票据报销。四是有的单位采取月或季或半年一次领取包干经费,仅凭一张自制领条作报销依据。
三、费用支出超标准。由于分工不同及一些不可预计支出,单位工作经费不可能全部包死,在包干之外,单位一把手及主要领导还有一些开支特权。我们在一些发票上经常看到“在某某包干经费中列支”“在公用经费中列支”的字样。既然留有口子,正常支出项目就会变成不可预计支出项目,该报销的报销了,不该报销的也报销了。另外,有些有行政收费职能的单位为了鼓励创收,按照收费比例返给部门或个人作为工作经费,这些返回的经费,一般都用餐饮发票、租车发票报销。收费越多,招待费、租车费就越多。
四、包干经费成为福利。一些部门或个人在工作经费包干后,一方面挖大锅经费解决工作之需,另一方面想方设法减少开支或不开支,应办理的事项少办或拖办,许多工作相互推诿。或者是转嫁负担,利用手中权利到其他单位报销工作经费,包干经费则私分给个人,成为“合理合法的”个人福利。
单位工作经费不能一包了之。说到底,还是单位财务管理问题。费用实行包干,首先包干额度要科学合理;其次,领导要带头遵守,谁都不能有特权;最后,要严格按财经纪律办事,哪怕是在包干额度内报销,也要票据合规,内容真实。防止包干经费成为个人福利。(安乡县局 何湘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