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廉政建设是审计机关三大基本职责之一。《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从不同角度为审计工作指明了方向,这在党的重大文献中是不多见的。市县审计机关应从三个方面把握实质和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实施纲要》对审计内容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审计工作已越来越重视,尤其是在促进廉政建设方面,强化审计监督,既是目的又是手段。按照《纲要》的要求,我们认为,当前,市县审计机关关键要实现“3+1”的审计格局,即:在重点领域审计上要围绕规范公共部门财政性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以及政府性投资工程,调整利益分配关系,惩治违纪违规,对纳税人负责。在重点部门审计上要围绕规范行政行为,尤其是执纪执法行为,惩治不作为和乱作为;在重点资金审计上要围绕规范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与老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专项资金管理,惩治贪污挪用;在经济责任审计上要围绕制约和监督领导干部经济决策权、管理权和执行权,遏制和消除权力腐败。
二、《实施纲要》对审计质量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纲要》指出要逐步推行效益审计,审计机关不但要在单个审计项目中揭露、查处、制止和纠正违法问题,而且要高度关注审计在宏观管理和效益方面发挥了什么作用。审计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对普遍出现的问题,要从制度上找原因,要从体制、制度、机制上促进解决根本问题。《纲要》指出要依法实行审计公告制度,这是现代国家审计充当民主和法制的工具的根本要求。审计透明度的提高,对审计质量的要求更高。只有在查准查实、查深查透的基础上,向社会公众开放审计结果,审计监督才会有公信力。在协调配合方面,审计机关要与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达成共识,构筑资源共享平台,特别是在查办大要案件方面要加大力度。
三、《实施纲要》对廉洁从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纲要》的核心内容是要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审计机关处于监督的关口,要利用自身的有利条件,审计一个单位(项目)就让审计干部从中受到一次深刻教育。要建立配套制度,加强审计法制建设,实行审计检查权和处理处罚权分离,始终保持正确合理的量裁幅度。要重组审计责任层次,进一步明确责任范围,强化责任追究。在限制从业资格上要加快审计职业化建设步伐。审计监督本身对全体审计人员来说,是一把“双刃剑”。你是审计别人的,首先要审视自己。近年来,市县审计机关在探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体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不足。在体系建设上,要进一步探索有始有终、有统有分、有异有同、有为有位的“四有”工作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市局)